隨著老齡化進程加速,老年人面臨著未富先老、未備先老的問題,養老財富的積累成為養老生活的必要準備。
目前,我國養老保障三支柱體系發展并不均勻,呈現出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一枝獨大的特點,發展和完善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變得十分迫切。
《中國養老金融調查報告(2021)》顯示,在養老金融參與情況及未來意愿方面,多數調查對象通過金融市場上的多元化渠道進行養老財富儲備,有50.81%的調查對象偏好銀行存款的方式,其次是商業養老保險(27.98%)、銀行理財(26.27%)、房產(21.69%)、基金(15.59%),也有部分調查對象通過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股票、信托、國債等方式進行養老財富儲備。
但是仍有15.92%的調查對象尚未進行任何養老財富儲備,此群體的年齡主要集中在29歲及以下和60歲及以上,其養老保障問題需要進一步關注。
養老資金準備不充分
根據第四次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老年人勞動參與率較低,且收入水平也相對有限。調查顯示,60歲及以上老年人目前還在從事有收入工作的比例為10.2%。即使對70歲以下的低齡老年人來說,勞動參與率也較低,60~64歲只有18.6%,65~69歲為11.7%。
《2021年居民養老規劃與風險管理白皮書》指出,現有老年人收入水平較低、差距明顯且來源渠道單一,健康等剛性需求導致支出壓力隨年齡增長,再加上旅游等精神文化需求興起,老年人的財務狀況并不樂觀。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就業期間很多人沒做好充分的退休準備。在老年人經濟狀況自我評價中,認為非常寬裕的只有1.3%,比較寬裕的為14.9%,基本夠用為58.5%,比較困難為21.2%,非常困難為4.2%。
此外,年輕人的儲蓄情況也受到諸多因素影響。《富達全球財務健康調查2020》顯示,59%的受訪者聲稱,全球市場波動增加了他們對財務狀況的擔憂。而49%的受訪者認為,他們的財務狀況由于疫情的關系,受到了負面影響。有超過半數的受訪者表示他們每月的開支幾乎占據了他們的所有收入,因此缺乏儲蓄能力。尤其是年輕一代受訪者(57%)和女性受訪者(54%)都表示每月開銷占收入比例較高,成為他們進行長期投資和儲蓄的障礙。
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肖遠企曾公開表示:目前居民手中并不是沒有錢,主要是缺乏養老用途和養老功能的長錢,需要通過有效的引導和改革,將個人儲蓄和個人投資的一部分資金轉化為商業養老資金。
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
1994年10月,世界銀行發表《防止老齡危機——保護老年人及促進增長的政策》報告,首次提出三支柱養老金制度改革模式,內核是政府、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養老責任。
據了解,我國的養老保障三支柱體系:第一支柱為政府主導的公共養老金,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為企業主導的各類退休計劃、年金計劃,包括企業年金與職業年金;第三支柱為個人主導的個人養老金,包括個人購買的商業養老年金保險、養老基金、銀行理財等。
然而,我國現行的三支柱體系存在不足與失衡。根據人社部數據,2020年中國養老金總規模約8.1萬億元。第一支柱市場規模為5.81萬億元,整體覆蓋率達71%,第二支柱占比為29%,其中企業年金規模為2.2萬億元,職業年金規模僅為6100億元,覆蓋率較低。而第三支柱尚處于起步階段。
關于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相關舉措、政策接連推出。根據梳理,2020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十四五時期要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同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2021年,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和促進養老保險機構發展的通知》,推動養老保險公司走專業化發展道路,更好服務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建設等。
從調節分配的角度看,第一支柱通過收支全國統籌、劃轉國有資本補充基金、提高城鄉居民養老金標準等方式起到縮小地區、城鄉收入差距的效果,第二、第三支柱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激勵單位和個人加強養老福利儲備、提升養老財富水平。因此,對于金融機構來說,積極服務國家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做好三大支柱養老金管理,有助于夯實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石。中國工商銀行養老金業務部總經理韓強在中國金融創新論壇上表示。
在尚處起步階段的第三支柱方面,2018年4月,我國在上海、福建和蘇州工業園區開展個人養老金稅延試點,對個人養老金賬戶購買規定商業養老產品采取繳費和投資環節的稅收優惠。2021年2月,在國新辦舉行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表示,要建立以賬戶制為基礎、個人自愿參加、國家財政從稅收上給予支持,資金形成市場化投資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同年5月,監管部門發布《關于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專屬商業養老試點政策落地。
創新研發針對性產品
2021年9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1)》提出,將有序擴大第三支柱投資的產品范圍,將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都納入第三支柱投資范圍。允許銀行、基金、保險等各類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發揮自身行業特點,為第三支柱提供合適的養老金融產品。
同年12月,四家銀行理財子公司(工銀理財、建信理財、招銀理財、光大理財)的首批試點養老理財產品開始在武漢、成都、深圳、青島四地發售。
據《關于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人保壽險、中國人壽、太平人壽、太保壽險、泰康人壽、新華人壽6家公司獲批,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業務。
《2021中國養老金融調查報告》同時也指出,只有市場上開發出滿足不同群體需求的養老金融產品,才能更好地滿足不同群體的養老金融需求。因此,廣大金融機構應該通過不同渠道隨時跟蹤了解廣大居民的養老金融投資偏好,并在此基礎上創新養老金融產品,從而刺激其進行有效的養老金融投資,滿足不同群體的多元化、多樣性需求。
在引導個人積極參與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方面,客戶體驗良好的金融產品是最好的消費者教育方式。國外推動個人積累養老資產的過程中,有長期護理保險、目標日期基金、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等多種金融產品,并獲得了較好的發展。國內金融機構,也需要更進一步加強調研分析,關注年輕人等不同生命周期階段人口的需求,充分考慮養老金的資金特點和風險偏好,提高專業投資能力,突出養老特征,創新研發具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通過合理配置資產類別,設定產品存續期限,保障養老金安全和增值,豐富產品銷售渠道及其便利性,吸引年輕人參與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公開撰文表示。
本文標題:養老財富儲備亟須補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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