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內推行社保政策至今,我國社保體系也在逐年得以完善,截止到目前社保更是關乎著參保者的醫療保障和未來的養老金問題,對于我們的就業和生活格外重要。也正因如此,我國每年增加的參保數量非常可觀,這也看出當代社會群體對于社保的關注程度越來越高,其參保群體規模也在逐年擴大。
在最近幾年時間,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蔓延,越來越多社會群體關注起退休以后的問題,同時對于參保年限不足和退休金領取金額格外重視。
我國相關部門也發現了這一問題,因此對年齡符合55、60和65周歲的參保者開啟了補繳通道,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社保一次性補繳,在退休以后可以領取到一筆養老金待遇。
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制度規定根據我國當前的社保規定,想要領取到養老金的基本條件為繳納十五年社保,且達到法定退休的年齡方可申請辦理退休。因為我國社會近二十年來的變化,很多參保者因為種種原因沒有達到十五年的繳納年限,有的參保者甚至已經繳納了十三年或是十四年就達到了退休的年齡,這種現象也讓很多參保者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損失。
在我國繳納社保確實有些兩極分化,比如說國企單位的員工通常不需要考慮繳納社保的問題,因為國企單位的工作非常穩定,而且繳納社保的額度比例也非常高。只要順利熬到退休,所得的養老金也會非常穩定,然而私企和個人自由職業者就沒有那么好運了,甚至還會遇到一些不良私企的套路,從而影響到社保的繳納。
早期我國可以補繳未滿十五年年限的社保,比如說一位參保者抵達退休的年齡,實際繳納的社保年限為十一年。這個時候,參保者就可以一次性花錢補繳剩余的四年社保,但是因為早期我國經濟水平不能與今天同日而比,一次性拿出幾萬塊錢對于很多家庭來說都不是件稀松的事情,所以采取補繳的參保者并不多。
隨著年代的推移和國民經濟的顯著提升,現在幾萬塊錢對于很多家庭而言已經不算什么巨額支出了,而且花費幾萬塊錢去獲得一份退休的資金保障是非常劃得來的。遺憾的是,我國在幾年之前就已經取消了社保的補繳制度,這也讓很多參保者認為不公平,因此我國才會重新開啟社保補繳制度,只要滿足以下條件方能補繳。
補繳社保的條件規定在全新的社保制度規定中,想要補繳社保需要滿足55/60和65周歲這三類年齡,同時需要有過繳納社保的記錄和資格。也就是說,符合年齡要求的補繳者必須此前有過社保的賬戶,并且年齡已經步入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要求,方可一次性補繳社保年限達到十五年的標準,這些條件都必須符合,缺一不可。
還有一種方案,是參保者可以將職工社保轉為居民社保,隨后進行補繳。這種方案聽著非常簡單,但是一旦由職工社保轉為居民社保,每月領取到的養老金就會大打折扣,所以不建議采取這樣的補繳方案。除此之外,居民社保是不允許轉移為城鎮職工社保的,這一點廣大參保者也要予以知悉。
還有一種補繳方式是延遲退休,好比參保就業者的工作年齡已經達到了法定的六十周歲,此時參保者的社保繳納年限為十四年,就差一年方能領取養老金待遇。這個時候怎么辦呢?參保者可以向有關部門和所在單位申請延遲退休,單位繼續承擔參保者的社保繳納責任,直到社保繳納年限滿十五年。
延遲退休的好處就在于可以繼續累積參保年限,即使已經符合了十五年的最低要求,參保者仍可以通過延遲退休進行工作,并且積累參保的年限,退休以后所得的養老金也會越來越高。
結語我國正在朝著一個更加繁榮昌盛的局面邁進,與此同時國民的經濟和生活保障也在顯著提升,這對于我們每一位社會群體而言都是件好事。社保作為利民的政策,多年以來一直在跟隨時代的變化有所改動,其目的就是為了適應每一位參保者的實際需求和權益,為參保者提供一份更加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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