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的《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熱切回應了老年人需求和社會各界期盼,其具體內容也備受關注。為此,記者采訪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王旭東,深度解讀《條例》中的特色亮點,一探其中干貨。
從《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修改為《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法規名稱中增加的促進二字,正凸顯了該條例是以促進居家養老服務事業健康發展為目的。王旭東表示,政府主導、家庭盡責、社會參與、保障基本、發揮市場作用是《條例》堅持的五大原則,其中家庭盡責明確和深化了家庭在居家養老中的主體責任。發揮市場作用為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提供或者承接居家養老相關服務,提供了法律支撐,創造了法律空間,有利于促進居家養老服務能力增強、質量提升、規模壯大、品牌涌現。
居家養老服務誰來管?管什么?記者注意到,《條例》理順管理服務職責,如規定民政部門是居家養老服務的主管部門,負責居家養老服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居家老年人衛生健康與醫療保障工作,實施和推進醫養康養結合;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要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作用,開展適合老年人的互助養老、文體活動、學習娛樂等活動。
聚焦服務設施和適老化改造,《條例》突出便捷便利,明確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應當按照就近便利、相對集中、醫養結合的原則,優化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配置,并推動在城鎮地區構建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結合實際,我們認為城鄉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的規劃建設配置既要體現前瞻性,又要體現量力而為,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需求的同時,避免資源閑置浪費。王旭東舉例說,《條例》規定的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應當同醫療衛生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文化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有序銜接這一款,能推動實現社會公共資源與養老服務設施互補共享的目標,有效盤活農村現有的文化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服務。
醫養康養結合關注度高,是《條例》中的一大特色,在修改過程中作了擴充。如鼓勵醫療機構與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在村社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連續性醫療保健、健康管理等服務,建立老年人就診、轉診便捷渠道;支持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依法設立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等。
此外,《條例》還就服務供給、扶持保障作了規定。我們通過立法,鼓勵建立為老志愿服務激勵制度、特殊困難居家老年人巡訪制度,還對老年人可享受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予以明確。王旭東表示,《條例》著眼今后,鼓勵利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開發和應用智能化養老服務產品和服務方式。
本文標題:突出方便可及,共建共享滿足養老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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